各二级学院: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质量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教学督导工作,学校决定对2023-2024学年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实地查看资料、听课看课、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一)听评课情况。检查教学督导个人听评课原始评价表以及个人月度小结等材料,重点核查原始评价表记录的完整性、原始评价表份数与月度总结中督导工作量的一致性。
(二)指导本学院教学质量改进情况。检查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有关促进二级学院教学质量提升或改进的报告、总结、建议等材料。
(三)参与本学院教学工作情况。检查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参与本学院教学工作有关材料,如工作安排,活动总结、报道等材料。
(四)材料归档情况。检查是否有专门文件盒存放教学督导材料,材料是否归档齐全,整理是否有序。
(五)特色(创新)工作情况。体现学院特色的教学督导工作新经验、新案例材料,如没有可不提供。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 |
检查学院 |
6月4日08:30-11:00 |
体育学院 |
6月4日14:30-17:00 |
商学院 |
6月5日08:30-11:00 |
人文艺术学院 |
6月5日14:30-17:00 |
音乐学院 |
6月6日08:30-11:00 |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
6月6日14:30-17:00 |
外国语学院 |
6月7日08:30-11: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四、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重视本次教学督导工作检查,切实加强对本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指导,指导本学院教学督导组做好相关教学督导材料整理工作。
(二)本次检查不要求专题汇报,不需要准备检查内容之外的工作材料,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二级学院教学与人才培养目标考核。
如有疑问,请与评估中心郭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8140632。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