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的基本条件:
1. 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转入)
2. 自愿安心在校长期工作,且符合学校长远发展需要。
3. 人事档案已转来学校、(办转入的)户口已转来学校。
4. 重点引进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特殊办理。
二.办理程序: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首先向本部门申请,报人事处审定同意。
1.凡是新办的,本人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新近寸照一张,
5元工本费等,由人事处劳动保障科统一办理。
2.凡是转入的,按社保所规定办理程序办理,其断交期
间的费用,由本人向社保局(所)补交,一律自行解决。
3.辞职解聘人员,于当月由人事处劳动保障科到社保所办理停交费用手续,个人可到岳麓区社保所办理转户手续。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